ETtoday綜合台會議紀錄2020/12/11

2020年12月25日 01:00

ETtoday綜合台新聞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
會議名稱:新聞自律委員會 第十一次會議
日期:2020年12月11日(五)
會議時間:PM12:30~PM13:30
主席:陳清河副校長
會議地點:南港1F-1會議室
出席委員:
【外部委員】
世新大學 陳清河副校長
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 關尚仁副教授(另有要務)
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 杜聖聰系主任
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 王翔郁副教授
前玄奘大學大傳系主任 諸葛俊系主任(另有要務)
【內部委員】
新聞部 吳增煌資深副總編輯
新聞部 陳弘修副總編輯
列席人員:
【合製單位-東森新媒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】
林妏純總編輯、譚志東執行副總編輯、周佩虹資深副總編輯、盧婉琳資深專員
【節目部】
洪思驊協理

實際出席共 10人

會議內容重點摘要
一、針對觀眾及團體、基金會等申訴案件處理研議與討論:
(一)本季,相關管道與單位,皆無收到申訴案件。
(二)長期以來都保持最好素質,沒有申訴案件即是觀眾給予的肯定。
二、新聞時事研討:自殺新聞的處理與應對 (委員意見整理)
(一)臺灣自殺案件愈來愈多,各家電視台、媒體皆於第一時間都有播報,對於自殺事件的照片與影音,畫面的露出程度及報導方式皆有不同。
(二)這類報導是否造成鼓勵他人自殺或誘使他人自殺,就新聞上的處理與應對來進行呈報及討論。
(三)自殺、憂鬱症的新聞只會越來越多,以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來分別探究,就人來說若足以辨識個資,或造成當事人及家屬二度傷害的疑慮,應審慎處理。
(四)雖然說新聞必須有圖才有真相,但是對於自殺新聞建議,對於文稿及影音,是否考量以真實照片、影像去調整呈現是否可行?最後仍不要忘記新聞人的職責「報導事實的真相」。
(五)社會閱聽人對於相關法律、規範之監督將會越來越嚴格,就新聞事件的細節處理必須更嚴謹、更警慎。
(六)關於讀者、觀眾「透過不同管道,要求刪除之前的報導」這類相關事件,為不違反新聞處理原則,又以人道為考量,可以思考評估於新聞事件過後,是否將文稿內容、照片與影音稍作調整,及是否有其刪除之必要。
(七)應評估在新聞報導自殺案件最後,是否有清楚讓讀者、觀眾知道,關於自殺防治的警語和防治方法,及可尋求相關協助輔導的專家等資訊,這是身為新聞媒體應做的社會責任。
(八)關於自殺案件之新聞,是否有必要永久留存之必要,可以重新評估。
三、結論
(一)建議對於重大的自殺新聞事件,用字遣詞應謹慎,並於新聞標示防治自殺警語及可尋求的輔導單位。
(二)關於自殺新聞之圖像、影音,新聞節目發布程序,建議內部評估建立新的自殺新聞防治SOP。
四、第十二次會議時間、地點確認:
(一)下一季召開時間訂於2021年2月5日(五)PM 12:00- PM 14:00。
(二)地點: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72號1F(ETtoday會議室)。